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来源:扬州文化网
近日,记者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快城市客运行业“油改气”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安排出租车办理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并加贴电子识别标签,计划近期内鞍山市车用气瓶加气站将全部采用气瓶充装控制系统,实现加强电子自动识别功能。
届时没有办理电子识别标签的车辆加气会受到影响,所以各经营者可按照质监局提供的登记程序和车用气瓶检验及安装单位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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